任渊及其《山谷诗集注》论文
【内容提要】
从任渊代表性名著《山谷诗集注》,可见其清晰而深刻的*见解。任渊注山谷诗是有研究心得的,他不仅解释字面意义,寻求出处,而且在体例方面有所创新,通过作品的编年考证,提供历史背景资料,探究主旨,阐释诗意,以推求原本立意之始末。
黄庭坚诗是最具宋诗特色的,因其被推尊为江西诗派的领袖,对宋诗的发展影响巨大,故其诗集在宋代即有三家注本传世。《山谷内集诗注》二十卷收黄庭坚之诗始于元丰元年(1078),任渊注;《山谷外集诗注》十七卷始于嘉祐六年(1061),保存了黄庭坚青年时代的诗作及其删去的作品,史容注;《山谷别集诗注》两卷为补佚之诗,史季温注。这样使山谷诗注合为完璧。注山谷诗的三家均是宋代蜀中学者。任渊根据北宋最早流传的《豫章集》重新系年编次并注释,原名《山谷诗集注》。任渊有引言曰:“近世所编《豫章集》,诗凡七百余篇,大抵山谷入馆后所作。山谷尝仿《庄子》,分其诗文为内、外篇。此盖内篇也,晚年精妙之极,具于此矣。然诠次不伦,离合失当。今以事系年,校其篇目,各如本第。其不可考者,即从旧次,或以类相从。诗各有注,离为二十卷云。” ① 自史容《山谷外集诗注》流行后,遂通称任注为《山谷内集诗注》。在三家注中,任注具有首创意义,而且学术水平较高,陈振孙评价说:“大抵不独注事,而兼注意,用功为深。” ② 更兼生活于南北宋间,如《后山诗注提要》所言:“去元祐诸人不远,佚文遗迹,往往而存,即同时所与周旋者亦一一能知始末,故所注排比年月,钩稽事实,多能得作者本意。” ③ 任渊的生平事迹,迄今仅有《四库全书总目》极简略的记述,尚待钩稽补正;自北宋以来即有学者对任注指责批评,值得进一步辨析;任注的学术意义,则尤待给予历史的评价。兹谨就以上问题,试述一得之见。
一
任渊的事迹,史传无记载。许尹于南宋绍兴二十五年(1155)作《黄陈诗集注序》简介注者云:“三江任君子渊,博极群书,尚友古人。”又云:“子渊名渊,尝以文艺类试有司,为四川第一,盖今日之国士天下士也。”以此可知,任渊名子渊,三江人。关于“三江”,清初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于四川新津县云:“三江,县东三里有三江上渡,又东二里有三江下渡。志云:大江之水,自崇庆州流经县北十里,曰白马江,绕流县南一里;又东与二江*合,故曰三江。” ④ 《山谷诗集注》作者自署“天社任渊注”。关于“天社”,南宋祝穆《方舆胜览》卷五二云:“天社山,在新津南三里,北枕大江,南接连岭。” ⑤ 据此,任渊为四川新津县人,“三江”、“天社”乃新津县南之小地名。新津在成都南百余里。
在《黄陈诗集注》自序里,任渊说:“始山谷来吾乡,徜徉于崖谷之间,余得以执经焉。”执经,指执经书,从师受业。黄庭坚于北宋元符三年(1100)七月自戎州(四川宜宾)谪所舟行前往青神县探望姑母,八月底至冬月住在四川青神等地。新与青神邻近,任渊从黄庭坚学诗当在其少年之时。绍兴三十二年(1162)任渊在四川双流县任,距其从师于黄庭坚已六十二年。若以执经之年任渊为十岁,则为双流县令时已七十二岁,过了休致之年。因此可推测:任渊约生于北宋元祐五年(1090),约卒于南宋隆兴二年(1164),享年约七十四岁。
《山谷诗集注》初稿完成于北宋政和元年(1111),任渊在自序里言及师事黄庭坚之后,“暇日因取二家(黄庭坚与陈师道)之诗,略注其一二。第恨寡陋,弗详其秘。姑藏于家,以待后之君子有同好者,相与广之”。此年任渊约二十一岁。书稿经多年的增补修订,于绍兴二十五年(1155)许尹摄蜀帅时作序并支持在蜀中刊行问世,即黄□所称之“蜀本诗集注”。
许尹序称任渊“尝以文艺类试有司,为四川第一”。《山谷内集注提要》以为任渊“绍兴元年乙丑以文艺类试有司第一” ⑥ ,疑误。绍兴元年(1131)为辛亥,而且此年宋高宗逃至越州(浙江绍兴),未遑开科取士。《文献通考》载任渊“绍兴乙丑类试第一人” ⑦ 。《宋史·高宗纪》:绍兴十五年(1145)四月“赐礼部进士刘章以下三百人及第、出身” ⑧ 。南宋初年时值战乱,原礼部科举考试,分别由各路举行,称为“类省试”,稍后罢诸路类试,但因川陕两道地理条件特殊,距离行在遥远,故特准仍举行类试。地方类试第一者,可等同于殿试第三名,赐进士及第。任渊在四川类试第一,进士及第,自此进入仕途。此时他约五十五岁,可谓及第已老。陆游《老学庵笔记》记述:“蜀人任子渊好谑。郑宣抚刚中,自蜀召归,其实秦会之(桧)欲害之也。郑公治蜀有惠政,人犹觊其复来;数日乃闻秦氏之指,人人太息。众中或曰:‘郑不来矣!’子渊对曰:‘秦少恩哉!’人称其敢言。” ⑨ 由此可见任渊思维敏捷和刚正率直。郑刚中为四川宣抚副使,治蜀有方略。《宋史》卷三七○《郑刚中传》:“秦桧怒刚中在蜀专擅……因召刚中。刚中语人曰:‘孤危之迹,独赖上知之耳。’桧闻愈怒,遂罢。”《宋史》卷三○《高宗纪》载:绍兴十七年(1147)七月“召郑刚中赴行在。……以徽猷阁待制知成都府李璆权四川宣抚使”。据此,陆游记任渊之事在绍兴十七年,时任渊当在四川制置使宾幕。
近世文献学家傅增湘《宋代蜀文辑存》卷五四辑有任渊佚文十篇,其中一些佚文留下了任渊晚年仕历的线索 ⑩ 。绍兴二十八年(1158)王刚中以中书舍人为四川安抚制置使,次年四月到任。他到任之初谒成都城南蜀汉先主庙并诸葛武侯祠,决定重修祠庙。绍兴三十年(1160)三月又葺治祠院,培植花木,既成之日,王刚中命任渊撰《重修先主庙记》。任渊论述蜀汉的历史意义云:
惟蜀先主昭烈帝,以宗胄之英,负非常之略,崎岖奔走,经理四方,最后伐刘璋遂有蜀汉。盖将凭借高祖兴王之地,建立本基,然后列兵东向,诛有罪而吊遗民,以绍复汉家大业。其理顺,其辞直,非若孙、曹氏之自为谋也。当是时丞相忠武诸葛侯实左右之,人品意象,高远英特,骎骎乎伊、吕之间。应变机权,本于道德。内修综核之政,外举节制之师,欲以攘除奸凶,混一区宇,不负其君付托之意,可谓社稷臣矣。彼其臣君,仗义而行,正大如此;是以海内之士,心与而诚服之,举无异论。
南宋时四川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任渊借蜀汉之事阐发了正统观念和君臣关系,其现实寓意是很明显的。作此记时,任渊在王刚中幕下,秋季他受命任双流县令。双流在成都南五十里处。任渊《双流县城隍庙记》云:“绍兴二十五年(1155)有因其(城隍庙)颓圮,改筑治西南者,令长亟易,邑居不宁,父老以咎。傥在是后二年,眉山李焘仁甫来令兹邑,始复其故,栋宇像设,既已具体,仁甫去为宾幕。予以无能,猥嗣其事。”史学家李焘于绍兴二十七年任双流县令,三年任满,时为绍兴三十年,由任渊继任。绍兴三十一年(1161)五月宋高宗诞辰,任渊以地方官身份作了《天申节功德疏》向皇帝表示祝颂。岷江水利工程自新都与双流一段新开江是关系到两县及成都灌溉的重要工程,任渊在绍兴三十一年冬采取分段包干、责任分明的方法,革除传统积弊,亲自带领数千民工浚河修堰,于次年春完工,表现出经理事务的卓越才干并作了《双流昭烈庙碑阴记》以志此事。此年任渊约七十一岁,已到了休致之年。《文献通考》记任渊“仕至潼川宪” 11。潼川原为梓州,北宋重和元年(1118)改梓州路为潼川府路,治所在潼川府(四川三台)。宪为宪司的简称,宋代官名,即诸路提点刑狱事,负责处理本路疑难大案、劝农,代表*考核官吏。任渊官潼川宪,已应休致,是否终任,已不可考,大约不久就下世了。
任渊的著述今存《山谷诗集注》二十卷,《后山诗注》十二卷,《山谷精华录》八卷12 。另有《宋子京诗注》已佚。其文集《沂庵集》四十卷亦佚,存佚文十篇 13 。
二
以学为诗是宋诗的特点之一。宋初西昆诗人在作品中堆砌事典,已使诗意晦涩难解。欧阳修等*诗风,增强了诗歌的社会现实内容,提倡清新刚健的风格。诗歌革新运动后期王安石和苏轼的诗歌以高度的艺术成就推动了宋诗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但他们将渊博的学识与深刻的哲理带入了诗歌创作,确立了以学为诗的倾向。黄庭坚登上诗坛略晚于王安石和苏轼,在学术成就与哲理深度方面皆逊于他们,而其诗歌以学为诗的倾向却更为突出。他总结创作经验说:“词意高胜,要从学问中来尔。”与唐人以兴趣情性为诗的途径相反,特别强调了学问的重要性。他甚至说“作诗句要须详略,用事精切,更无虚字也。如老杜诗,字字有出处。熟读三五十遍,寻其用意处,则所得多矣” 14 ,成为江西派诗人主张“字字有出处”的理论依据。任渊谈到山谷诗的特点说:“本朝山谷老人之诗,尽极**雅之变,后山从其游,将寒冰焉。故二家之诗,一句一字有历古人六七作者。盖其学该通乎儒、释、老、庄之奥,下至于医、卜、百家之说,莫不尽摘其英华,以发之于诗。” (《黄陈诗集注序》) 黄庭坚论杜诗已有夸张之处,任渊循此思路理解山谷诗则更表现出学问的广博。这样他在注解时尽可能求得一字一辞之出处,他说:“山谷诗律妙一世,用意高远,未易窥测。然置字下语,皆有所从来。孙莘老云:老杜诗无两字无来历。刘梦得论诗亦言:无来历字,前辈未尝用。山谷屡拈此语,盖亦自表见也。第恨浅闻,未能尽知其源委,姑随所见,笺于其下,庶几因指以识月。象外之意,学者当自得之。” (《古诗二首上苏子瞻》注) 因此,任渊亦充分展示了博闻强记的才能,遍引典籍,兼及佛典道藏、小说杂书、山经地志,确实作到了一句一字皆有来历,有时历引五六家以求出处,可使读者通过字面注释再去寻绎象外之意。任注的特点是博雅而贴切,故成为传世注本之典范,使后来欲注山谷诗者难乎为继。然而任何名注本都绝非尽善尽美,所以任注在宋代也曾受到赵与时、袁文、吴大庆和方回等对个别注释的指责。近世钱锺书对任注的补正与纠谬达四十条 15 ,可谓集批评之大成,但其中确有可补正者,然亦有未落在实处者,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任注误者。山谷诗《次韵文潜立春日三绝句》“眇然今日望欧梅,已发黄州首更回”,任注云:“山谷此诗,在黄州所作,盖东坡旧谪之地。东坡举进士时,欧阳文忠公、梅圣俞爱其文,置之异等。”钱锺书辨证云:“按此诗乃崇宁元年十二月中作,时山谷已罢太平州。《外集》载崇宁元年六月在太平州作(二首之一)云:‘欧靓腰肢柳一涡,小梅催拍大梅歌。’又《木兰花令》云:‘欧舞梅歌君更酌。’则是欧梅皆太平州官妓。”《书磨崖碑后》“臣结舂陵二三策,臣甫杜鹃再拜诗”,任注:“‘舂陵’或作‘春秋’非是。”《舂陵行》是元结有名的诗篇,任渊据此将原诗之“春秋”改作“舂陵”。钱锺书引《苕溪渔隐丛话》、《匏庐诗话》、《援鹑堂笔记》等诸说加以辨析,最后引宋人袁文《瓮牖闲评》云:“亲见山谷手书作‘春秋’。”16 以上两条经钱锺书辨证确为任注之误。《次韵刘景文登邺王台见思》(之二)“平原秋树色,沙麓暮钟声”,任注:“‘平原’今德州。山谷是时监德州德平镇。《寰宇记》:沙麓在魏州元城县东。”钱锺书云:“按《匏庐诗话》卷上谓‘平原’二字当读如江文通(淹)《恨赋》‘试望平原’,不必指地名说。殊有理。”然而钱锺书忽略了“平原”是与“沙麓”为对,皆是专有地名,故任注无误。
(二)任注应补者。山谷诗《送王郎》“酌君以蒲城桑落之酒,泛君以湘累秋菊之英,赠君以黟川点漆之墨,送君以阳关堕泪之声”,任氏未注明句法出处。钱锺书寻出鲍照《行路难》第一首“奉君金卮之美酒,玳瑁玉匣之雕琴,七彩芙蓉之羽帐,九华蒲萄之锦衾”,是为山谷句法之来源。《咏李伯时摹韩干三马》“一雄可将十万雌”,任氏无注,钱锺书补云:“《援鹑堂笔记》卷四十谓本《论衡·初禀》篇论鸟别雌雄云‘骨节强则雄自率将雌’,山谷节取其字。”《题驴瘦岭马铺》云“老马饥嘶驴瘦岭”,任氏无注,钱锺书补云:“按《剑南诗集》卷五十五《杂感》第三首云‘艰危宁度瘦驴岭’,自注‘瘦驴岭在舒黔间,前辈或有作驴瘦岭,盖误也’;卷六十七《夏季杂兴》第二首亦云‘瘦驴岭’。”以上三条外,钱锺书还补注有第二、四、六、八、十二、十四、十九、三十三、三十四等条。
(三)任注已明,可以不补注者。山谷诗《演雅》“江南野水碧于天”,任注引卢仝诗“水泛碧天色”。钱锺书云:“按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八引温庭筠乐府:‘春水碧于天。’皮日休《松岭集》:‘汉水碧于天。’似此为长。”黄庭坚此句是写景之句,并无事典出处,注者征引意象相似之句以供读者参考,注明即可,不注亦可,不必细辨。《次韵杨明叔见饯》第八首“皮毛剥落尽,惟有真实在”,任注云:“马祖问药山:‘子近日见处作么生?’药云:‘皮肤脱落尽,唯有一真实。’按《涅槃经》云:‘如大村外,有婆罗林,中有一树,先林而生,足一百年。是时林主灌之以水,随时修治。其树陈朽,皮肤枝叶悉皆脱落,唯真实在。’山谷《与王子飞兄弟书五》云:‘老来枝叶皮肤,枯朽剥落,惟有心如铁石。益厌末俗文密而意疏。’” 17 钱锺书云:“按天社(任渊)说是矣而未尽。寒山子诗集卷上有‘有树先林生’一诗,与《涅槃经》意同,结句曰:‘皮肤脱落尽,惟有真实在。’山谷盖全用其语。《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四八引《正法眼藏》药山答石头曰:‘皮肤脱落尽,惟有真实在。’谓山谷全用药山禅语,而不知药山之用寒山语也。此喻佛典常见,如《杂阿含经》卷三四之九六二等均有之。山谷好掇寒山、梵志及语录,未必求其朔耳。”此条任注已详尽,实可不必补注寒山诗。除以上三条之外,尚有钱锺书所列任注之第一、五、十一、十五、十六、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一、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四十等条,任注已明,皆可不必补注。
钱锺书对任注作了清理和补正,还有尚待补正者。《又借前韵见意》“梦回雪压摩围山”中的“摩围山”;《再次前韵》第二首“酥滴花枝彩剪幡”中的“彩剪幡”和第三首“春盘一任人争席”中的“春盘”;《题淡崖山》第二首“阆州城南果何似”中的“阆州城”等词语皆失注,宜补。任渊有注而未解者,例如《和答子瞻》“闲窗默坐得玄珠”,注引《庄子·天地》“黄帝游乎赤水之北,还归,遗其玄珠”;《入穷巷谒李材叟翘叟戏赠》第二首“只可阕中安止止”,注引《庄子·人间世》“瞻彼阙者,虚室生白,吉祥止止”;《次韵苏子瞻和李太白浔阳紫极宫感秋诗》“明珠得盈掬”,注引《礼记》“受珠玉者以掬”;《游愚溪》“檀栾摇春烟”,注引梁王《兔园赋》“修竹檀栾夹池水”。此四例皆注明出处,但并未注明其词语之义,宜补。任注失误者例如《次韵李之纯少监惠砚》“扫叶张饮林崖幽”,注云“山谷熙宁年间尝为叶县尉”;从句意来看将“扫叶”之“叶”解释为“叶县”,实属牵强附会之误。《双井茶送子瞻》“我家江南摘云腴”,注引《*传》“太真夫人曰:九传丹四名朱光,云碧之腴”;诗中“云腴”乃借指高山茶叶,因其生长于云雾之中,宋初宋庠《谢答吴侍郎惠茶》即有“衰翁剧饮虽无分,且喜云腴伴独醒”,任注误为道家之丹药。自宋以来,尽管不断有学者挑剔任渊之误,但任注中误注和失注者毕竟极少。由此愈可见《山谷诗集注》确为名注本。
三
中国古代传世之名注本,皆未停留于仅仅对字词、出处和事典的注释,而是由此进一步探索原作者之本旨并阐释文本的真实意义。许尹称赞任渊之注山谷诗:“且为原本立意始末,以晓学者。非若世之笺训,但能标题出处而已也。” (《黄陈诗集注序》) 然而宋季方回在《瀛奎律髓》里批评说:“任渊所注,亦多卤莽,止能注其字面事料之所出,而不识诗意。”晚清许印芳不同意方回的意见,他认为:
自来注诗集者莫善于施元之之注《东坡全集》,任渊之注《山谷内集》。二君皆南渡初年人,去苏黄两公未远,虽于两公所用典故,未能尽知出处,而于两公时事见闻亲切,证据详审;其注本诠次诸诗,皆仿少陵诗史,用编年体,不分门类。施注苏诗,于注题之下发明诗意。任注黄诗,于目录每条之下,总挈大纲,使读者考其岁月,知其遭际,因以推求作诗之本旨;此其所以为善本也。任氏之注,于诗中意旨亦能逐处发明。 118 许印芳的意见是较为公正的。陆游《施司谏注东坡诗序》 (《渭南文集》卷一五) 作于南宋嘉泰二年(1202)。任渊《山谷诗集注》刊行于绍兴二十五年(1155),它早于施注苏诗四十余年,而且注释体例对施元之发生了显著影响。任渊推求山谷诗“原本立意始末”,发明“诗中意旨”,因而其注本在学术方面达到了极高的水平。任渊为当代诗人之诗集作注释,他执经于黄庭坚,搜集了有关山谷题跋墨迹、各种流传刊本和私家抄本,熟悉黄庭坚的亲友以及当时的文献资料,而且对山谷诗研究多年,于诗意深有体会,故其注本能于更高层面上阐释作品的涵义。
(一)编年。注释诗集在目录里将全部作品按创作年代编排,编年附以作者年谱,此种体例即使不是创始于任渊,他也是较早成功运用这一体例的注家。在南宋庆元五年(1199)即《山谷诗集注》刊行四十四年之后,黄庭坚之从孙黄□编定《山谷先生年谱》三十卷,其中自北宋元丰元年(1078)至崇宁四年(1105)之纪事皆参考并采用任渊所附的年谱。黄□《山谷年谱序》云:“先太史诗文遍天下,而年谱独阙。近世惟传蜀本诗集旧注(任注),援据为详。第循洪氏(炎)所编《退听》之旧,自元丰戊午以上,无所稽焉,观者病之。此固家之子孙不容不任其责。”黄□补充了元丰元年以前黄庭坚的事迹,使山谷年谱成为完璧。黄□编订的年谱基本上采用了任渊对作品的编年及有关的史事,凡引用任氏者大都标明“按蜀本诗集注云”,亦有未标明者。《古诗二首上苏子瞻》,任渊编在“元丰元年戊午,是岁山谷在北京”,《山谷诗集注目录》考证云:
东坡守徐州,山谷教授北京,初通书并以此二诗寄意,东坡亦有报书及和章。山谷书云:“今日窃食于魏,会阁下开幕府在彭门。”又云:“作《古风诗二章》,赋诸从者。”即此诗是也。以《东坡集》考之,盖元丰元年。“魏”即北京,“彭门”即徐州。建炎中山谷之甥洪炎玉父编其舅文集,断自退听堂始。退听以前,盖不复取,独取《古风》二篇,冠诗之首,且云:“以见鲁直受知于苏公有所自也。”今从之。退听堂在汴京酺池寺南,山谷作馆职时,寓笔砚于此。
山谷诗经过编年考证,可以反映出诗人的创作发展过程,突现诗人的创作背景,为理解诗人的思想及其作品的意义提供了史实的依据。任渊的编年具有史事确切和文献详实的特点。黄□编《山谷先生年谱》时曾对编年作品进行全面考订,纠正任氏之误者仅《次韵徐仲车》、《拜刘凝之画像》、《赠郑交》、《戏答张秘监馈羊》、《奉答谢公静与荣子道》、《效王仲至少监咏桃花》、《题李亮功戴嵩牛图》。例如《次韵徐仲车》三首,任渊云:“右三篇元在《紫极观诗》后,诗有‘万里远归来,烦公问健否’之句,盖晚年所作。”据此任渊编在崇宁元年(1102)。黄□云:“此三诗蜀本(任注本)置于崇宁元年,然先生有是年八月间与平仲少府书云:‘审仲车先生弃士大夫不起于山阳,穷居失所,又不幸至此,直使人哀痛也。然仲车好德乐义,不屈其身,耋老好学不倦,以至于尽,在先生无憾矣。’此书宜在荆南,盖有‘至八月大病,几至委顿’之说,政是荆南待命之日。则此诗次,非当时所作。”黄□因此编在元丰三年(1080)。任渊在《山谷诗集注原目》引言里谈到编年问题,黄□订正者即属于“以类相从”而编年的作品。从黄□对任渊之编年的采用与考订,可见它是能经受学术验证的。
(二)背景资料。任渊开始注山谷诗仅距诗人下世六载,对作品的历史背景颇为熟悉,而又搜集了大量的文献,因而注释作品时提供了很珍贵的背景资料。例如《次韵子由绩溪病起被召寄王定国》“斯文吕与张,泉下亦苏醒”,任注云:“‘吕’谓中丞吕诲献可,‘张’谓*御史里行张戬天祺。按《实录·王安石传》:吕诲、刘述、刘琦、钱觊、孙昌龄、范纯仁、吕公著、孙觉、李常、胡宗愈、张戬、王子韶、陈襄、程颢,皆论列变法非是,以次罢去。山谷诗意,谓元祐初召用诸人,而献可、天祺皆前死矣。然朝廷选用谏官,时政一新,亦可伸其愤懑之气于泉下也。献可熙宁四年五月卒,天祺亦相继去。”若无任渊述及历史背景,后世读者很难理解此两句诗意。《叔父给事挽词》第一首“元祐宗臣考十科”,任注云:“‘宗臣’谓温公(司马光)。《汉书·萧曹赞》曰:‘为一代之宗臣。’温公为相,乞以十科举士:一曰行义纯固,可为师表;二曰节操方正,可备献纳;三曰智勇过人,可备将帅;四曰公正聪明,可备监司;五曰经术精通,可备讲读;六曰学问该博,可备顾问;七曰文章典丽,可备著述;八曰善听狱讼,尽公得实;九曰善治财富,公私俱便;十曰练习法令,能断请谳。”任渊是关注当代社会现实的学者,熟悉本朝政事,故不必引用典籍而是将作品的历史背景加以概括的说明。当这些历史背景消失之后,注家是很难了解某些细节的。
(三)解题。关于某篇作品的创作环境和作者的主旨,任渊在目录或诗题后均有适当的解说。《戏赠蜡梅》目录后任注云:“京师初不以蜡梅为贵,其得名乃自山谷始。”又于诗篇题后注云:“山谷书此诗后云:‘京洛间有一种花,香气似梅花,五出而不能晶明,类女工捻蜡所成。京洛人因谓蜡梅。木身与叶乃类蒴藿。窦高州家有灌丛,能香一园也。’《王立之诗话》云:‘蜡梅,山谷初见之,戏作二绝,缘此盛于京师。’”这不仅解题,还为我们留下了蜡梅见赏于后世的历史渊源的线索。黄庭坚晚年作的五绝组诗《谪居黔南十首》是用白居易诗略加改易而成。此种情况当时诗坛已有争议,任渊特为解题云:
近世曾慥端伯作《诗选》,载潘邠老事云:“张文潜晚喜乐天诗,邠老闻其称美则不乐,尝诵山谷十绝句,以为不可跂及。其一云:‘老色日上面,欢悰日去心。今既不如昔,后当不如今。’文潜一日召邠老饭,预设乐天诗一帙,置书室床枕间。邠老少焉假榻翻阅,良久才悟山谷十绝诗尽用乐天大篇裁为绝句。盖乐天长于敷衍,而山谷巧于剪裁。自是不敢复言。”端伯所载如此,必有依据。然敷衍剪裁之说非是。盖山谷谪居黔南时,取乐天江州、忠州等诗,偶有会于心者,摘其数语,写置斋阁;或尝为人书,世因传以为山谷自作。然亦非有意与乐天较工拙也。诗中改易数字,可为作诗之法,故因附见于此。
这引用宋人诗话对组诗的取材及时人评议作了介绍。任渊表示了自己的见解,关于诗法尤有深刻体会。我们且不论任氏之见解是否正确,毕竟有助于山谷诗法的认识。
(四)诗意。任注在求索字面出处与事典解释之后,往往进而阐释句意并归结全篇之意。关于句意的阐释,例如《次韵寄晁以道》“良为鼻祖来,渠伊为伴侣”,任注引《汉书·扬雄传》后,释句意云:“此句借用,言心为万法之祖,而以道于法喜爱著之深。若曰与心俱生,不可弃去,然不知为法所缚。则有人有法,二见未忘,未免于封执之病。故末句为破除之,使超然独立,不与万法为侣也。”这用佛家禅理阐释清楚句意。《寺斋睡起》第一首“小黠大痴螳捕蝉,有余不足夔怜蚿”,任注引《庄子》后释云:“诗意谓巧诈之相倾,智愚之相角,与此数虫何异,得失竟安在哉?”这从字面进而探究深层的诗意。关于篇意的发掘,《次韵王荆公题西太一宫壁》第一首,任注云:“在熙丰,则荆公为是。在元祐,则荆公为非。爱憎之论,特未定也。”诗作于元祐元年(1086),王安石卒于此年,虽盖棺而是非之论未定,故黄庭坚发出“真是真非安在”的叹息,从更高的哲学层次看待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任注对诗意的概括,使我们愈见诗人思想的深刻。
任渊是蜀中优秀的学者,他的《沂庵集》虽然佚散,但我们从其少数佚文和代表性名著《山谷诗集注》,可见他具有清晰而深刻的*见解,在南宋初年即以学术渊博而有国士之誉。任渊注山谷诗是有研究心得的,表现出解读的真知灼见。他不仅解释字面意义,寻求出处,而且在体例方面有所创新,通过作品的编年考证,提供历史背景资料,探究主旨,阐释诗意,以推求原本立意之始末。自《山谷诗集注》问世近千年来,虽然受到不少学者的指责,但真正的失误之处是很少的。它在经历学术验证之后,迄今仍然是中国诗学史上具有典范意义的名注本。
①见刘尚荣校点《黄庭坚诗集注》第一册,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46页。据任渊《黄陈诗集注序》初稿作于北宋政和元年(1111),在整理过程中,又见到洪炎编于建炎二年(1128)的《豫章集》,校定编次,后定稿于绍兴二十五年(1155),请蜀帅许尹作序
②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八,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本。
③《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五四《后山诗注提要》,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1329页。
④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六七,中华书局1955年版。
⑤祝穆《方舆胜览》卷五二,中华书局2003年版。
⑥《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五四,中华书局1995年版。
⑦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四○,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905页。
⑧脱脱《宋史》卷三○《高宗纪》,中华书局1977年版。
⑨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二,津逮秘书本。
⑩傅增湘《宋代蜀文辑存》卷五四,民国排印本。下文所引《重修先主庙记》、《双流县城隍庙记》等均引自此书。
11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四○,第1905页。
12今存任渊所编《山谷精华录》,舛误极多,夹杂后人言辞,疑其非任渊当时所编。
13参见《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五四;陆游《渭南文集》卷一五;傅增湘《宋代蜀文辑存》卷五四。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八作《訢庵集》,《文献通考》卷二四○作《訢庵集》。
14黄庭坚《论诗作文》,《山谷别集》卷六,四库全书本。
15钱锺书《谈艺录》,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5—17页。
16此句引文见宋人袁文《瓮牖闲评》卷五,原文为:“任渊解黄太史诗,改《磨崖碑后》诗‘臣结春秋二三策’一句作‘臣结舂陵二三策’,引元次山《舂陵行》为言,此固一说也。然余见太史亲书此诗于磨崖碑后者作‘臣结春秋二三策’,讵庸改耶?”钱氏所引乃述意。
17《山谷别集》卷一五,四库全书本。
18《送顾子敦赴河东三首》,见方回著、李庆甲整理《瀛奎律髓汇评》卷二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拓展阅读
1、柳宗元是哪个朝代的 柳宗元《与崔策登西山》诗词原文注释及赏析
鹤鸣楚山静,露白秋江晓。连袂度危桥,萦回出林杪。
西岑极远目,毫末皆可了。重叠九疑高,微茫洞庭小。
迥穷两仪际,高出万象表。驰景泛颓波,遥风递寒筱。
谪居安所习,稍厌从纷扰。生同胥靡遗,寿比彭铿夭。
蹇连困颠踣,愚蒙怯幽眇。非令亲爱疏,谁使心神悄。
偶兹遁山水,得以观鱼鸟。吾子幸淹留,缓我愁肠绕。
(1)鹤鸣:语出《易·中孚》“鹤鸣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原文意为白鹤在山北鸣叫,小白鹤们唱和着。“我有好的雀儿(爵边雀),我和你们来享受它(靡,奢侈,引申为享受)。”诗中既写实又借意。
(2)连袂(mèi妹):即手拉着手。袂,衣袖。危(wēi,旧读wéi威);危险。
(3)杪(miǎo秒):树的末梢。
(4)迥(jiǒng炯)穷:极尽很远很远的地方。迥,远;穷,尽。两仪:古指天地或阴阳。《易·系辞上》“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诗中指天地间。
(5)万象:宇宙间的一切。
(6)颓波:向*的水势。《水经注》“又东,颓波泻涧,一丈有余。”
(7)篠(xiǎo小):小竹。《书经·禹贡》“筿簜既敷。”孔安国传:“筿,竹箭;簜,大竹。”孔颖达疏:“筿为小竹,簜为大竹。”
(8)胥靡:又作“縃靡”,古代对一种奴隶的称谓,因被用绳索牵连着强迫劳动而得名。《庄子·庚桑楚》“胥靡登高而不惧,遗死生也。”
(9)彭铿(kēng坑):同“彭亨”、“膨脝”,腹胀大的样子。韩愈《城南联句》:“苦开腹彭亨。”孙伯野注:“苦开,乃破瓜瓠之苦者也。”
(10)蹇连:如跛足的驴子行路艰难。蹇,跛足。《楚辞·七谏·谬谏》:“驾蹇驴而无策兮,有何路之能极?”又《易·蹇》:“六四,往蹇来连。”颠踣(bó泊):犹颠踬,倾倒。《抱朴子·百里》:“冒昧苟得,闇于自量者,虑中道之颠踬,不以驽茧服鸾衡。”引申为挫折。
(11)幽眇:精微深妙。韩愈《进学解》:“补苴罅漏,张皇幽眇。”
(12)悄(qiǎo巧):忧愁的样子。《诗·陈风·月出》“劳心悄兮。”
南国的群山格外幽静,高飞的白鹤声声长鸣;
深秋的潇湘从黑夜里醒来,晶莹的霜花将晨光结凝。
我们携手渡过残破的木桥,曲曲折折爬到了高过所有树尖的山头。
站在西岭上放眼远望,宇宙间一丝一毫眼底尽收。
重重叠叠的山峰啊九疑最高,隐约迷茫的洞庭啊显得微渺。
放眼眺望辽阔的天地间,这里高出宇宙间一切物象的外表。
奔驰似的美景飘浮在北流的潇水上,遥迢的长风掠过寒碜的竹梢。
遭谪贬还能有什么事可做,已渐厌倦了终日的纷纷扰扰。
活着似奴隶被抛弃在南荒,等于把生命夭折在满肚皮苦水里。
跛脚的驴子怕的是受困扑倒,愚蠢和蒙昧怕的是深妙精微。
不是让深深爱过的人疏远,谁能让人这般心悲神凄。
让我们双双徜徉在青山绿水之间,看水底鱼儿游天上鸟儿飞。
幸好你留在我的身边,舒缓了我心中的愁结肠回。
这首赠诗写于元和七年(812)秋,与诗人的山水记《始得西山宴游记》应是姊妹篇。一诗一文情怀相似,忧思相同,而且都未具体描写山的景色,而是发登临后幽古之思情。刻画了一个执着追求而又窘迫无奈的忧愁苦闷的自我形象。诗以离**手法,凭丰富的想象、跳跃着的情感,显理念与期盼之光,抒悲愤和无奈之情。
诗一开篇,着笔高远,“鹤鸣楚山静,露白秋江晓”,秋晨清露白鹤,一连串明静、清丽而活泼的意象,给山描绘了一幅雄阔的背景图,寄寓诗人“知是山之特立,不与培塿为类”(《始得西山宴游记》)的浩然之气。然而现实却是残酷的,诗人以平淡的笔墨,叙述了登山的历程:“连袂度危桥,萦回出林杪。”愚溪上有木桥相连,桥之“危”,路之“萦回”,道出了诗人心怀恐惧、仕途艰危的复杂感情,与上联形成极大的反差,正表现诗人执着追求而重受挫折、处境艰危的困苦心境。临山,诗人先以九嶷与洞庭对举,重彩描绘了自己的*理念。九疑在永州南宁远境内,是舜帝归魂之所。舜南巡,“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史记·五帝本纪第一》);洞庭在湘北,是楚怀王放逐屈原的地方。屈原在《湘夫人》中写道:湘君迎候湘夫人,秋水伊人,望眼欲穿,看到的却是“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秋绪茫茫,忧从中来。诗人描写一高一小、一明一暗的两组意象,让人联想,意味无穷。登山辽望宇宙间,心中的意念早已超出宇宙万物,“目击道存”,天地之间,惟此而高。“迥穷两仪际,高出万象表”,也可看成自况语,表现了诗人遗世独立,睥视一切的情怀。诗中意与象、情与景、神与形相互交融,把抽象的理念化作具体的物象,物化的背后却是焦渴的期盼。诗人这种理念,这种期盼,寄希望于北去的潇湘水带到遥远的长安,也希望遥迢的风能给被谪贬的人带来好消息。遭贬谪七年了,无所事事,纷扰平庸的生活使诗人内心十分痛苦,日子过得胆颤心惊。诗人把自己比作满肚子苦水的奴隶,面对愚昧,害怕再受困扰,再次扑倒;面对“亲爱”者的疏远,期盼愈觉渺茫。在执着追求与重遭挫折这对矛盾中,诗人无可奈何,只好到现实中求解脱:“偶兹循山水,得以观鱼鸟。”诗人这种祈祷解脱,正反衬出诗人受羁绊不得自由的内心巨痛。
这是赠给崔策的诗,崔策字子符,柳宗元姐夫崔简的弟弟,属中表亲,当时就学于诗人。柳写有《送崔子符罢举诗序》,说他“少读经书,为文辞,本于孝悌,理道多容,以善别时,刚以知柔,进于有司,六选而不获。”亲戚加师生的双重关系,心中的真实得以应时而发。诗中以“鹤鸣”暗喻、“连袂”点题,点明这种关系和崔策对诗人的敬重,结篇以一“幸”字收束,以表诗人的感激之情。除此之外,通篇未涉及崔策,而是言事抒情明志。刘熙载在《艺概》里说:“叙物以言情谓之赋,余谓《楚辞·九歌》最得此诀。”诗人自得其屈原的真传,借“九疑”、“洞庭”,让人联想到舜帝之圣明,湘夫人“倚靡以伤情”,寄寓君臣际遇、人生离合之痛,寄托自己的不幸。诗人还创设了一连串精妙意象:“两仪”暗喻崇高的理念,“驰景”、“寒篠”、奴隶、鱼鸟,无不寄托或愿望、或担心、或痛苦的情怀。诗人又精于炼字。 “危桥”并非实景,乃是心境,是恐惧的写照。“萦回”既是写实,也象征仕途艰难。还有诗中的“泛”、“递”,热盼之情溢于言表;“循”、“观”二字,无奈中的潇洒,痛人心脾。前人论诗“用字”是“撑拄如屋之有柱,斡旋如车之有轴”(罗大经《鹤林玉露》),诗人最得其妙。
纵观全诗,离**风韵,字字心血,却又真的做到了“岭渠直道当时事,不着心源傍古人”(《随园诗话卷三》)。
2、《国风·桧风·羔裘》诗经鉴赏及译文注释
先秦:佚名
羔裘逍遥,狐裘以朝。岂不尔思?劳心忉忉。
羔裘翱翔,狐裘在堂。岂不尔思?我心忧伤。
羔裘如膏,日出有曜。岂不尔思?中心是悼。
穿着羊羔皮袄去逍遥,穿着狐皮袍子去坐朝。怎不叫人为你费思虑,忧心忡忡整日把心操。
穿着羊羔皮袄去游逛,穿着狐皮袍子去朝堂。怎不叫人为你费思虑,想起国家时时心忧伤。
羊羔皮袄色泽如脂膏,太阳一照闪闪金光耀。怎不叫人为你费思虑,心事沉沉无法全忘掉。
羔裘:羊羔皮袄。逍遥:悠闲地走来走去。
朝(cháo):上朝。
不尔思:即“不思尔”。
忉(dāo)忉:忧愁状。
翱翔:鸟儿回旋飞,比喻人行动悠闲自得。
在堂:站在朝堂上。
忧伤:忧愁悲伤。
膏(gào):动词,涂上油。
曜(音耀):照耀。
悼:悲伤。
古今学者一般认为这是一首*讽刺诗。全诗表达了身处末世的臣子深切而无奈的心痛感觉及深切思虑。
诗首章“羔裘逍遥,狐裘以朝”两句看似叙述国君服饰,但言语间充满感情色彩。钱澄之分析说:“《论语》:狐貉之厚以居。则狐裘燕服也。逍遥而以羔裘,则法服为逍遥之具矣。视朝而以狐裘,是临御为亵媟之场矣。先言逍遥,后言以朝,是以逍遥为急务,而视朝在所缓矣。”(《田间诗学》)这段分析为读者更深一层地理解诗旨提供了门径。即便是大国之君,身处盛世,不以仪礼视朝,不以国事为务,犹为不可,更何况当时桧国“国小而迫”,周边大国正虎视眈眈,存亡生死危在旦夕,处境如此而不自知,不能不让人心存焦虑。“岂不尔思,劳心忉忉”,这是身处末世的臣子深切而无奈的心痛感觉。
第二章诗意与第一章相同,但在回环往复中更让人感受到诗作者对国之将亡而桧君仍以逍遥游宴为急务的昏庸行为的幽远绵长之恨。
诗末章一改平铺直叙的路子,选取羔裘在日光照耀下柔润发亮犹如膏脂的细节性情景,扩展了读者的视觉感受空间,使诗人的心理感受有了*读者的物象基础。在通常情况下,面对如此纯净而富有光泽的羔裘,人们会赞叹它的雍容华美和富丽堂皇之气,但在诗人为读者提供的独特的情景上下文中,如膏脂一样在日光下熠熠发亮的羔裘是这样的刺眼,令人过目之后便难以忘怀,这难以忘怀之中又无法抹去那份为国之将亡而产生的`忧愤之情。“岂不尔思,中心是悼。”意思是:不为你费尽思虑,怎么会离君而去心中却时时闪现那如脂羔裘呢?思君便是思国,作为国之大夫,无法选择国之君主,只能“以道去其君”,但身可离去,思绪却无法一刀两断,这便是整首诗充满“劳心忉忉”“我心忧伤”“中心是悼”层层推进式的忧伤和愁苦的历史原因。
全诗没有风诗中常用的比兴手法,叙事也显得急切且繁复,但从这近乎祥林嫂式的絮叨中确实可以感受出诗作者的深切思虑。
《桧风》是产生在中原古代名河溱洧流域的民间歌谣,是西周封国郐国的歌谣,是桧国(郐国)即将灭亡时期的作品,展现了历史的真实。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桧风·羔裘》是写一位女子思念她心仪的男子,这位男子是位*。此诗为表现相思的痛苦而作。
3、论中国特色检察一体化及其实现方式公众演讲范文
[内容摘要] 检察一体化是世界三大法系国家均确立的一项检察组织原则,有两层基本含义:对外是指检察独立,即检察*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法定*、事项及程序以外的干涉;对内是指业务一体,即检察*上命下从,作为命运共同体统一行使检察权。我国是社会主义法系的主要代表国家,我国的检察制度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我国的检察一体化因而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检察权的定位是检察一体化的理论基础和逻辑前提,本文以比较法的视角,对我国检察权的性质进行了界定,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中国特色检察一体化的科学内涵及其实现方式。
[关 键 词] 检察权 法律监督 检察独立 检察一体化
检察一体化是世界三大法系国家均确立的一项检察组织原则,有两层基本含义:对外是指检察独立,即检察*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法定*、事项及程序以外的干涉;对内是指业务一体,即检察*上命下从,作为命运共同体统一行使检察权。我国是社会主义法系的主要代表,我国的检察制度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我国的检察一体化因而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研究我国的检察制度必须站在本土化的基点,借鉴国外的检察制度亦必须考虑与本土宪政结构和法律文化的兼容与整合。由于检察权的定位问题是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问题,是检察一体化的理论基础和逻辑前提,本文首先对我国检察权的性质进行界定,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中国特色检察一体化的科学内涵及其实现方式。
半个多世纪前,新中国的建立推翻了中华民国的五权分立和六法体系,效仿苏联模式构建起社会主义*制度和法律体系,人民检察院应运而生。作为一个法律事实,我国检察*定位于国家的法律监督*,检察权定位于司法权;作为一个法学问题,检察权与检察*的性质之争却一刻也未曾停歇。
(一)检察权性质之争
当前,学界对检察权的性质主要有司法权、行**、双重属性和独立的法律监督权四种观点。
1、检察权是司法权,检察*是司法*。 该观点认为,检察*参加诉讼活动,在办案中采取措施,做出决定,是对个案具体事实适用法律的活动,符合司法权的特征。此说为当前通说。
2、检察权是行**,检察*是行政*。这一观点又可分为温和派和激进派。①温和派从宏观上看待检察权,他们认为检察官与检察*都是上命下从,检察权不具有司法权应有的被动性、专属性、独立性、中立性和终结性。 ②激进派从微观上看待检察权,他们认为我国的检察权是侦查权、批捕权、公诉权和法律监督权的简单相加;主张取消检察*,将职务犯罪侦查权交由行政*部门行使,或者设立类似*公署的专门机构行使;将批捕权交由法院行使,建立庭前司法审查程序,由预审法官决定羁押逮捕;将公诉权交由行政*中的公诉机构行使;将法律监督权交由权力*行使,以实现控辩双方的“平等武装”,构建“等腰三角形”式的刑事诉讼结构。
3、检察权具有司法权与行**的双重属性。认为检察*的上下领导关系,突出体现了检察权的行政性,尤其是具有主动性的侦查行为,具有明显的行**性质。另一方面,检察官的公诉活动以适用法律为目的,同时检察*和检察官的活动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在这种意义上检察权具有司法权特性。龙宗智教授进一步指出,我国检察权具有司法权与行**的双重属性,在法制上将检察权定位为司法权,检察*定位为司法*,检察官定位为司法官为宜。
4、检察权既非司法权又非行**,是独立的法律监督权,检察*就是法律监督*。 这实际上是第三种观点引申出的另一种结论。我国的政体是人民*制度,*是国家的权力*,行使国家立法权,并将行**、司法权与法律监督权分别赋予人民*、法院和检察院行使。检察*是国家的法律监督*,其享有的权力统称为检察权或法律监督权,是国家为确保法律能够统一正确实施而赋予检察*的一项独立而专门的权力。侦查权、公诉权和诉讼监督权作为检察权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实现手段统一和依附于检察权,从而检察权在不同的情况下呈现出司法权或行**的某些特征。
笔者同意第四种观点。这一观点许多学者在宪政制度、权力制约、控制论等角度都有过精辟的论述,在此笔者试从比较法的角度,对该观点的科学性进行论证。
(二)三大法系的检察制度之比较
当今世界主要有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三大法系。由于经济基础、*制度和历史传统等原因,不同法系国家甚至同一法系国家在检察制度方面存在很大差异。正如我国台湾地区检察官朱朝亮先生讲的那样:“按检察官之定位,有定位为行政*代理人者,如法国法制,有定位为行政*辩护人者,如美国法制,有定位为公益代表人(或公益辩护人)者,如日本法制。”
1、大陆法系的检察制度。12世纪的法国,地方领主权力很大,国王的权力受到限制,为加强*集权,维护国*律的统一,国王便设立代理人,代理国王处理私人事务,并承担监督王国法律在领主土地上实施的职责。 14世纪,法国将原先的国王诉讼代理人改称为检察官,普遍设于各级法院,一方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对罪犯进行侦查和起诉,参与法院的审讯,另一方面代表国王对地方行政当局进行监督,成为国王在地方的耳目。 这被认为是大陆法系检察官制度的起源。目前,大陆法系国家大多把检察*界定为行政*,但检察*并非纯粹的公诉*,在一定程度上承担法律监督和保证国*律统一实施的职能。 法国检察*一方面在刑事诉讼中行使侦查、起诉、支持公诉和指挥刑事裁判的执行等职能,另一方面还对司法救助制度的运营、户籍*、私立教育机构、新闻杂志等定期刊物进行审查监督。 德国检察官在法庭审理阶段,充任国家公诉人,同时监督审判程序是否合法, 并且对判决的合法性负有监督职责。 葡萄牙检察*还对常规法律的合宪性进行监督 。因此,大陆法系检察官享有近似于法官的身份、经济和特权保障,被称作“站着的法官”和“法律守护人”,在法庭上检察官既是公诉人又是法律监督者,法、德、日等国检察官均可对法院的某些错误判决提出上诉(或称为“抗告”)。
2、英美法系的检察制度。英美法系的检察制度主要起源于15世纪的英国。1461年英王将担任王室法律顾问的国王律师改名为英国检察长,1515年设副检察长,逐步形成了英国的检察制度。英国是典型的联邦制和判例法国家,法律被称为“大法官的脚”主要由法官遵循和创设,具有造法功能的法官在英美法系具有极高的社会地位,法官在司法上的至上权威不能容忍更上位的监督者。 同时,英美国家各成员亦拥有自己的法律体系,寻求整个国家的法制统一既无可能亦无必要,因此法律监督理念在英美法系国家不可能产生。
3、社会主义法系的检察制度。社会主义法系的检察制度起源于苏联,其理论基础主要来源于列宁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理论。列宁检察制度的理论架构至少应包含以下三层含义:①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制应当是统一的。“法制不能有卡卢加省的法制,喀山省的法制,而应当是全俄统一的法制,甚至是全苏维埃共和国联邦统一的法制。” ②检察*的职权就是法律监督,具有专门性和程序性。“检察长的职责是使任何地方***的任何决定都不同法律抵触,所以检察长有义务仅仅从这一观点出发,对一切不合法律的决定提出异议,但检察长无权停止决定的执行。” ③检察权应当统一独立行使,不受地方干涉。“检察*以法律监督为专职专责,不执行任何行政职能,受*垂直领导,行使*检察权。” “检察长的唯一职权和必须做的事情只有一件:监视整个共和国对法制有真正一致的了解,不管任何地方的差别,不受任何地方的影响。”
由此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以下四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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