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杂文随笔
有时候我陷入到一种奇怪的循环里,睡得晚,醒得晚,中午才起,没有出门,一天混混沌沌,坐在很满很满,再多一个学期就完全放不下东西的宿舍里,不知今夕何夕,好像今天跟昨天没有区别,今年跟去年没有区别,一样狼狈地被时间追赶,又用一种很蠢的方式表达对时间的不满和漠视。
从前我觉得,我那样狼狈,大概是因为所有事情只有一次,我没有做好准备,只有一个个死线等我,焦虑的我眼里没有未来,也没有生活,人生的坐标里,一切晦暗不明,只剩下一个个死线是亮的,是红色的警示,而我紧张又神经质地,眼巴巴又有点夸张地望着每一个死线,嘴里说着不要啊,怎么这么快,我还没有准备好。然而永远都没准备好。
我一直以为我狼狈的原因是因为没有重来的机会,因此当我人生第一次,自己主动选择了退一步,而不是按日期毕业,工作,被推着走,我以为一切会不一样。虽然当时是身体不允许,不得已而为之,但从来没有后退过的我,居然第一次作主,顶着爸妈、导师、系里和学校老师的不理解,说,不,我不要走了。一步也不走了。我走不动了。不然会死。
那时候我以为再来一年一切会不一样。我错了。
原来人永远不会准备好。原来我一直都这样狼狈。原来是我把所有这些放大,放大,我夸张了自己的状态和情绪。但最终,一年一年并没有什么不同。
今年和去年有什么不同呢?去年和前年有什么不同呢?还是从那一年起,我的世界里,时间的序列都不存在了?你看,我还是这样耿耿于怀,还是这样急于给自己的状态和情绪下定义。事实证明什么呢?*的自由和严酷的规约一样不好,后现代比现代还要不好。时间无涯的荒野里,人活着也只不过是活着罢了。已经失去意义了。而人生是需要意义的,这是康德都明白的道理啊。
我反反复复地表达这样的感受。我珍视甚至过度检视每一点小情绪。我破罐破摔,耍无赖,装丧,卖惨,我被生活困扰也被自己困扰。我试着偶尔有一点不同,比如给波斯菊分盆,把碗莲放到桶里,把盆盆罐罐放在阳光下,我不停给花儿浇水,跟随阳光挪动盆盆罐罐的位置。即使是这时,即使是现在,即使在做那些努力时,我仍是自我沉溺的,自我感动自我悲情自怨自艾的。我太关注自己,我以为我已经不是个文青,但真遗憾,我的这些反馈还是文青式的。以至于我一想到这个,简直要有冷汗。
这么多年我努力地警醒疗救自己,却仍没有逃脱这个奇怪的圈子。
于是我试着跳出来看自己。而不是永远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陷入到一种无解的死循环中——我是不好的,我不够努力,别人爱我有什么用,我不爱自己。多么傲慢,哪怕这种傲慢有真诚在,也还是一种最大的傲慢和偏见。“所有一切都控制不了我的思维”,我用这种无聊的方式跟世界对抗。我真诚地不快乐,真诚地不爱自己,也真诚地求索、焦虑和崩溃。甚至在崩溃之后,我还用这样的方式真诚地疗救自己。我太容易被自己感动了。陷入到一种可耻的,我一直在警醒却始终都在的傲慢和自我悲情中。
那是我最讨厌的方式,但我居然一直在这样做,从来都没变过。
于是我跳出来看到自己的幸运,跳出来看来自己的夸大和夸张,跳出来看到所有狼狈处实际有多么幸运——我一直是幸运的,不是吗。即使是现在,我也还是幸运的。上天待我不薄。我只是陷入自我沉溺了。
于是我想到自己该说的什么,去做,去熬夜,去求助,去完成一份格式完好的论文发出去,去实习,抱着公文包赶早班的地铁,路上看书,上班干活,收拾书和衣服,处理体积巨大的行李,修改论文,去健身房,跑步和力量练习。而不是自我悲情,自我沉溺。
连夜里这些呓语,也是多余。
我希望我是个诚实的人,我痛恨虚伪,但人生不只有沉溺,不应该是喋喋不休。人生应该有节制,节制才通向自由。
拓展阅读
1、《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作文2000字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2、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如何写
《傲慢与偏见》是我第一次以读小说的感觉读完的一部外国名著。这一点得感谢翻译者孙致礼准确、流畅的译文。也许有时候我们之所以读不懂或是觉得读外国小说时感觉枯燥、语言缺乏表现力的原因,很大程度是由于翻译者缺乏足够的能力来遵循原文作者的本意,从而使读者不能与作者很好的交流。所以为了使读者能够完全置身于作者的所思所感中,更好的领略外国的文化,理解不同国度文学的魅力,要求我们的翻译工作者能像抚养自己的孩子那样,一丝不苟的对待自己的工作(特别是在现今这个文学作品走向市场化商业化的社会)。这样我们的读者就幸运多了!
《傲慢与偏见》的作者简奥斯汀(1775——1817),是世界文学史上举足轻重的女作家。在她短暂的一生中留给后人六部巨作(《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艾斯菲尔德庄园》、《爱玛》、《诺桑觉寺》《劝导》)。她用现实主义的眼光,在著作中解读人生。用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哥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为英国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现实主义小说**的到来扫清了道路。
小说《傲慢与偏见》以男女爱情为线索,作者以独特的眼光解读爱情、人性。其中的道理可以作为我们现代的人生参考。
1) 只贪图美貌和情欲的爱情是不会长久的。小说中浪荡的莉迪亚(长的一般、没有钱、地位、缺乏修养),不知羞耻地同威克姆(可恶、贪财、赌博、诋毁他人)私奔。若没有达西的救助,她和威克姆的名誉何以存在。勉强结婚注定威科姆婚后寻花问柳,莉迪亚也只得忍气吞声向姐姐诉苦。
2) 夏洛特:(她并不大看重男人和婚姻生活,但嫁人却是她的一贯目标:对于受过教育却没有多少财产的青年女子来说,嫁人是唯一的一条体面出路;尽管出嫁并不一定叫人幸福但总归是女人最适宜的*箱)她因为没有钱财,长得不算漂亮,27岁没有结婚,这时终于有一个还算有钱、可以供养自己的柯林斯到来了。即使他有多么令人讨厌,她也向他示好,即使那个人是自己最挚爱的朋友刚拒绝不久的对象,她也毅然决然地嫁给了他——虚伪、趋炎附势的柯林斯,虽然她知道这一切并不会给她真正的快乐。但是她知道自己已经嫁人了,这就足够了。这在我们的现代社会也可以普遍现象中的典型例子了。
3) 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才是最幸福可靠的,这也是简奥斯汀自己一生坚持的准则,也许它就是奥斯汀终生未嫁的缘由。小说中简与宾利、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最让人看好。俩人的家庭背景有时难以启齿:有一个虚荣、缺乏教养、从来不关心女儿需要的碎嘴母亲,一些没有地位的亲戚,还有三个不出众的妹妹(莉迪亚的私奔事件)。。。。。。然而简凭着美丽的外表,善良谦和的品行牢牢锁住了同样优秀又有钱的宾利的心;富有个性主见的伊丽莎白从对达西的偏见到真正了解内心优秀、钟爱着自己的终身伴侣达西。当然拥有美丽的容貌给了她们嫁入豪门的优先权,但是设想一个缺乏教养、**不羁的女子,也许她们的行为会不知不觉贬低了自己的容貌。所以拥有美丽漂亮的脸蛋不能代表你就可以攀到高枝,提高内心的品行可以让你更走捷径。
作家以幽默诙谐的笔法,在婚姻纠葛的线索指引下,同时给我们描述了当时英国社会的习俗、人与人的关系、和各式各样不同性格的典型人物(贝内特太太的虚荣、柯林斯极尽的阿谀奉承、凯瑟琳太太的盛气凌人。。。。。。)
另外小说中一些对话以及内心剖白可以让人回味无穷。如:你不了解我有什么是在的有点——不过人在谈恋爱的时候,说也不去考虑那个问题。 还有:你是我明白过来,我既然认定有位姑娘值得我去博得欢心,那就绝不会自命不凡的去取悦她。等等......
3、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如何写
故事发生在在19世纪初的英国的一个小地主家庭里,班纳特太太有五个如花似玉的女儿,而且她最大的心愿就是早日为她们觅得佳缘、寻得良人。可惜,班纳特太太的二女儿,伊丽莎白(故事女主角)“身在福中不知福”并不“领情”,总是找各种各样借口推脱。有一天班纳特太太听说邻近的庄园被一个富有的单身汉宾利租下,在一次舞会中,宾利对丽兹(伊丽莎白昵称)的姐姐简一见钟情。宾利有个叫达西的朋友,也参加了舞会,多数姑娘对他投去了钦羡的目光——谁让他是个“高富帅”呢!但是他很傲慢,因此丽兹对他的印象非常差。后续故事中,达西逐渐对丽兹产生了好感,后来还向她求婚了,不过丽兹因为初见时的偏见对他爱搭不理。在双方共同经历许多事情互相了解后,达西改掉了傲慢的毛病,丽兹也放下了偏见,他们终于修成正果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以“有情人终成眷属”结束,不可谓不是是个皆大欢喜的美满结局。
如此,我不禁想比较《西厢记》。《西厢记》是元代杂剧家王实甫所著的一部有关爱情的话本,它歌颂了以爱情为基础的结合,否定*社会传统的联姻方式。传统联姻方式对门第、财产和权势要求十分严格,讲究“门当户对”。作为小姐的莺莺和书生的张生相恋即是对*礼教的挑战。他们最初是彼此对才貌的倾心,经过联吟、寺警、听琴、赖婚、逼试等一系列事件,感情逐渐升华,这里占主导的正是一种真挚的心灵上的相契合的感情。而这不正与《傲慢与偏见》的作者简·奥斯汀所强调的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有异曲同工之妙吗?
伊丽莎白和莺莺身上既有相似之处——她们都勇敢地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且都受到了来自阶级地位的阻扰,但也有不同之处。因为在恋情中,丽兹处于地位低的一方,而莺莺则是地位高的一方。丽兹对达西两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可以看出,她是明白“傲慢”(地位差距)即是两人共同生活的头号敌人,实际上也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
读后,我很佩服丽兹,她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在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促使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而如今,大多数婚姻就像“儿戏”,什么“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一昧地追求“闪婚”,或是对着对方的钱财权虎视眈眈……现在有些婚姻已经快失去本来的意义了,不是“嫁给爱情”。这是十分可悲的。我希望我可以像丽兹和莺莺一样,大胆追爱,嫁给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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