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生产的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致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决定在惠阳市水口镇______村建立马铃薯生产基地。现就生产、销售等有关问题协议如下:
一、甲方职责:
1、提供_____亩排灌方便,土质良好的耕地作马铃薯生产基地,负责生产基地各个生产、销售环节的组织管理及协助技术员做好生产指导工作。
2、预付50%马铃薯种苗款,(每亩需种薯贰佰市斤原种每市斤种1.3元计)。余下50%种薯款待收薯时一次性由乙方扣回。
3、在收购期间,必须保证足够人员维持好收购现场秩序。并协助乙方做好收购、验质工作。
4、负责农业特产税的缴纳,及乙方派出技术员的住宿场所。
二、乙方职责:
1、保证在公历十一月前将亩生产基地所需种薯送到甲方所在地,必须保证所供种薯无*、抗性强,并派有经验的技术员专门指导种植生产的各个环节。
2、负责收购全部合格薯,并在产地设点收购。合格薯收购价格为每市斤零点陆元。(合格薯标准:无机械伤,无青头,无病虫害,无腐烂,单个重量0.25市斤以上)。级外薯按每市斤零点壹伍元收购。(级外薯标准:无腐烂,单个重量0.1--0.25市斤之间)。
3、在收购时期,公司将派人到现场负责验质、过秤,运输、付款等工作,货款扣除种薯款后,分批付给农户,收薯完毕后统一结算付清。
4、检质工人工资、食宿费和收购时所需的包装物品均由乙方负责。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收购甲方全部合格薯,50%种薯欠款由乙方自负,每亩还需赔偿甲方500元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将全部合格薯出售给乙方,除扣清种薯款外,每亩应赔偿给乙方500元经济损失。
3、乙方于公历十一月前将种子送到甲方所在地,未及时将种薯送到造成甲方耕地荒芜,乙方赔付甲方每亩300元。
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应自觉地严格遵守,不得违约。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章):法人代表(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二○○ 年 月日
拓展阅读
1、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简单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程需要,拟定由乙方向其供应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一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订立此产品购销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产品品名、规格、价格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货方式、地点和时间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甲、乙双方(或代表)现场验收交货。
3、交货时间:按甲方工程进度交货。
三、货款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当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订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整。
2、甲方按月支付当月总货款的_________%。
3、供货结束后全部剩余货款一次性结清。
4、订金和货款以现金(或银行打款方式)支付,乙方指定结算帐户为:开户行:_________行,户名:_________,卡号: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到达甲方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卸货,并承担相应费用。
2、甲方有按照合同要求按时付清乙方货款的责任。
3、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组织生产的产品,甲方不得退货。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工程进度按时供货,承担上车和运输等相关费用。
2、若有产品因运输原因造成的损坏,和有不合格产品,乙方应予以甲方退(换)货。
3、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可申请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该仲裁为一裁终裁。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
兹为乙方向甲方* 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此合同称下表为购货清单) 序号 1 2 3 产 品 名 称 规 格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等产品,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同意签订本
二、产品的技术标准: 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发生质量问题负责由甲方负责调换货或 者退货(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除外)
三、交货方式及日期: 汽运物流或铁路运输;签定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送至乙方。
四、本产品订货合同书购货清单要求: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或其它格 式均为无效订单,否则甲乙双方不予履行。
五、货款结算及期限:□预付款 □货到付款 □月结
六、货物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及时对货物进行验收,乙方在 验收中如发现与本合同规定条件不符,应在当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否则,视交付 产品符合本合同规定。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不得违背,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诉讼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名称(章)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日期:
乙方名称(章)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日期: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
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货期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____%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矿产品购销合同样本
供方:
需方: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供需双方多次协商,鄂州市宝鼎矿业有限公司所经营的矿山、选厂所出产品的矿产品(铁精矿)在行市价格上,优先将供方所出产品提供给需方;且不得低于供六年产量的70%,另需方需在每次供方出货时,必须提前一星期给供方单次40%的预付款,特订立此合同。
一、铁精矿数量:月供5000吨,月供>5000吨,可协商加价处理。矿山正常生产下合同期内不得低于6万吨。
二、交货地点:
三、铁矿石质量标准:
四、计量和取样化验
1、计量:磅房计量依据,双方可安排人员进行计量监督。总磅单双方经办人员同时签字作依据。
2、取样:按化验室化验单为准,双方同时安排人员在供方矿山选厂取样,及送样,其化验结果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五、铁矿石价格
1、结算价格表
(含税、干基、货场交货价格)1080元/吨(以TFe63%为基准)
注:价格如有波动需方需提前15天通知供方,另签调价协议。
2、扣款规定:
(1)符合质量标准不扣款,当0.5%<S≤0.8%时:每增加0.01%,扣款0.4元/干吨;当0.8%<S≤1.0%时:每增加0.01%,扣款0.8元/干吨;当S>1%为残值废品。(化验结果的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按同档价差比例计算)。残值废品退货、拒收或协商解决。含硫指标在哪个区间就按该区间标准扣款,不分段扣款。
(2)符合质量标准不扣款,当7%<Si02≤9%,时:每增加0.10%,扣款1元/干吨;当Si02>9%时:为残值废品。
(3)符合质量标准不扣款,当P<0.20%时:每增加0.01%,扣款4元/干吨;当P>0.30%时:为残值废品。
(4)符合质量标准不扣款,当Cu>0.20%时,每增加0.10%,扣款4元/干吨;当Cu>0.4%时,为残值废品。
(5)符合质量标准不扣款,当As>0.04%时,每增加0.01%,扣款10元/干吨。当As>0.05%时:为残值废品。
(6)符合质量标准不扣款,当Zn>0.03%时,每增加0.01%,扣款2元/干吨。当Zn>0.05%时:为残值废品。
六、结算与付款:
供方将货场完毕,需方必须在24小时内再付30%的货款,余款等货到需方货场10个工作日内与供方结算完毕。如需增值税发票双方另行协商。
七、其他约定事项:
1、在买卖铁精矿过程中,供方只能提供本矿山所出产品不得有弄虚作假现象,一旦发现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的履行。
2、供方所销售的矿产品必须保证产品的本质黑色色度,矿产品内不得有其他杂质、杂物,发现一件(样)扣款100元(直接从结算货款中扣除)。
3、本合同有效期为2011年4月6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 方:需 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号:邮政编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3、生产设备的采购合同
依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2011年月日签订的《**加工设备购销合同》拟定本条款。
第一条:设备质量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茶叶加工设备系成套设备生产线,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 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运用乙方最新技术和符合食品生产标准的材料生产,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和电机功率符合《**加工设备订单》(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要求,是未经使用的全套生产线。在全套生产线启动的状态下日产名优茶能力不低**公斤,除乙方使用说明书载明的维修时间外,可连续运转。
(二)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选材、制造、检验和实验,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没有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的,依据行业规范和标准。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加工设备订单》(本合同附件二)所列设备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在供货时随设备附送合格证。
乙方对提供的设备进行严格检验,质量合格证、检验和试验记录由乙方随设备提交甲方,作为质量保证证明。
乙方提供的设备品种、规格型号、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达不到技术要求的,乙方无条件退换,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赔偿金。因换货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对设备的外观检查或者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三)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提出书面异议后,乙方应于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5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四)双方因设备质量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
第二条: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一)自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货款到达乙方帐户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安装布置图和土建要求说明书。
(二)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开始将设备运抵甲方生产现场,若甲方不具备接收设备条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设备发运时间顺延,但顺延时间不得超过30日,顺延时间超过30日的,自超过乙方同意的'顺延时间的次日起,每迟延1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10%的违约金。
(三)设备发运前,乙方对设备的包装须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要求,保证设备安全运输到达甲方生产现场。设备运抵甲方生产现场,卸车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卸车和卸车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设备包装注明品名和数量,有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警示语。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含清单)、工具(含清单)与设备一同发送。
(四)自设备运抵甲方生产现场之日起,在甲方提供完整的水电设施和协助安装人员按照要求到位的条件下,设备安装和调试时间不应长于30日。甲方车间装修不得影响乙方安装和调试设备。试运行时间不应迟于20**年*月*日。
(五)乙方在生产线试运行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
生产线试运行合格的标准为连续3日生产,每日连续生产*小时。
试生产原料由甲方提供。
(六) 乙方提供的设备未按照约定时间验收合格,每迟延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0%的违约金;超过**日未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超过**日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立即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七)甲方应为乙方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安装人员(非技术人员)、场地、必要的设备和工具,在乙方的技术指导下参与设备的卸货和安装。
第三条:备品备件
(一)乙方提供的备品备件已包含在《**加工设备订单》(本合同附件二)所列成套设备内,不增加合同价款。
(二)在甲方紧急需要时,乙方同意自接到甲方备品备件订货通知起,12小时内按照甲方要求的运输方式向甲方发货;甲方紧急订购设备,乙方优先发货,时间要求临时约定,紧急订购备品备件和设备的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三)在验收合格后的设备运行期间内,乙方按照甲方需要,以优惠条件向甲方供应本合同涵盖的生产线所需的一切设备和备品备件。优惠条件为按照出厂价格的**%向甲方供应设备和备品备件。
第四条:技术培训
(一)乙方在设备安装前向甲方提交书面培训计划和培训教材,开训时间由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员工培训时间不少于30日。
(二)培训内容包括设备使用与操作、设备保养与维护和生产线调试等。培训采取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参训人员考试考核,确保能够独立操作设备和简单故障排除。
(三)参训人员包括设备操作人员8人,设备维修人员2人。
(四)自设备正式投产之日起,乙方委派技术人员现场跟踪生产线生产,期限5日(按照实际生产时间计算)。
第五条:保修和维护
(一)自双方正式办理设备验收手续之日起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
期限为1年。保修期内,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乙方须3日内派员到达甲方生产现场负责免费修理、免费更换零部件或者退换设备。
保修期内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5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设备保修迟延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保修期内由于不可抗力和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材料成本费由甲方承担。
(二)保修期满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乙方须3日内(外购配件的须7日内)派员到达甲方生产现场维修,酌情收取材料成本费和服务费。
保修期后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3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设备维修迟延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00%。
(三)在接到甲方保修和维修通知后,乙方未能在30日内将设备保修、维修至正常使用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者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因设备正常使用迟延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第六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款指《茶叶加工设备订单》(本合同附件二)所列成套设备各价款之和,已包括设备包装费、设备上车费和运抵甲方生产现场的运输费、货物运输*费。
乙方委派的安装、调试、培训和跟踪生产线生产技术人员到达甲方生产现场前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到达甲方生产现场后的食、宿、本地交通费由甲方承担,具体标准依据甲方规定。
设备运抵甲方生产现场后的卸车费由甲方承担。
(二)分期支付货款
1、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货款;
2、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货款;
3、运抵甲方生产现场的设备价值达到60.0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货款;
4、设备试运行合格后7个生产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货款。
5、合同总价款10.0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正常运行90日且设备无任何质量问题时向乙方付清。
(三)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增值税发票交给甲方。因乙方提供违法的增值税发票,致使甲方受到税务、**查处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设备交付
(一)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85日内完成设备运抵甲方生产现场。
(二)乙方若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只有在乙方同意接受罚金的条件下,甲方同意延迟交付设备。罚金标准为每延迟7日罚合同总价款的1.00%,不足7日的按照7日计,若乙方交付设备晚于合同约定时间7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证明,在事件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并负有避免损失扩大的责任。
第九条:知识产权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因知识产权与第三方发生争议,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双方负有保护对方知识产权的义务。
第十条:政策补贴
按照国家对农业机械补贴政策,乙方配合甲方提供补贴申报手续。
第十一条:禁止商业贿赂
乙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向甲方任何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者以其它形式给予不当利益。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履行合同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加工设备订单》(本合同附件二)所列成套设备涉及的国家与行业质量标准文件和乙方提供的设备安装布置图、安装设备土建要求说明书、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检验与试验记录均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变更本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变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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